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执行布告
2011-05-2025736次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7790必发集团中国水泥、7790必发集团中国B股 布告编号:2011-013
7790必发集团中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执行布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个成员保障布告内容不存在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沉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正确和齐全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沉要内容提醒: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元: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盈利
单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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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每股现金盈利(扣税前)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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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每股现金盈利(扣税后)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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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每股现金盈利(扣税前) |
0.030695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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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每股现金盈利(扣税后) |
0.027626美元 |
●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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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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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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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最后买卖日 |
2011年5月25日 |
●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26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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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新增无限售前提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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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1年6月2日 |
● 现金盈利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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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现金盈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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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现金盈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10日 |
一、 通过度配、转增股本规划的股东大会届次和功夫
2011年4月22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本钱公积金转增股本规划。
二、 分配、转增股本规划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领域:
公司整个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40,360万股为基数,向整个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2元(含税),转增10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1.8元,共计派发股利8,072万元。执行后总股本为80,720万股,增长40,360万股。
三、 执行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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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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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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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最后买卖日 |
2011年5月25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1年5月26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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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新增无限售前提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1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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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1年6月2日 |
(四) 现金盈利发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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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现金盈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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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现金盈利发放日 |
2011年6月10日 |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5日(A股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31日(B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买卖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整个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执行法子
(一)发放现金盈利的法子
1、本公司将A股和B股股东的现金盈利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帐户,上海分公司将通过算帐系统在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买卖日将盈利款划入证券商清计帐户。
2、已办理指定买卖的A股股东应得现金盈利,由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各股东帐户;未办理指定买卖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盈利暂由上海分公司生活,待其办理指定买卖后的第二个买卖日即可领取现金盈利。A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按税前现金盈利发放,现实发放现金盈利为每股0.2元;A股幼我投资者按税后现金盈利发放,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幼我所得税,现实派发现金盈利为每股0.18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表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凭据《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盈利、利钱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划定,依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现实发放现金盈利为每股人民币 0.18元。如 QFII 股东获得股息盈利收入必要享受税收协定(铺排)待遇的,可依照划定在获得股息盈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B股股东的现金盈利以美元支付,B股投资者可于2011年6月10日起到其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美元盈利。凭据财税[2005]102号《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盈利有关幼我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国度税务总局布告2011年第2号《关于颁布全文失效废止部门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布告》及国度税务总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治理暂行法子》的划定,除为中国居民企业或可享受税收优惠及合用有关税收协定划定的B股股东表,其余均按税后现金盈利发放,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幼我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现实派发现金盈利为每股0.027626美元;为中国居民企业或可享受税收优惠及合用有关税收协定划定的公司B股股东,请于2010年6月30日之前同本公司联系并提供中国居民企业证明资料或享受税收优惠及合用有关税收协定划定的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公司在报主管税局审批后将补发其被代扣的税款。
(二)转增股份的法子
依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划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推算机网络,凭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及1 股的细碎股份,依照细碎股份数量大幼挨次分列,细碎股份数量一样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分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依照分列挨次,顺次均登记为1 股,直至完玉成数转增股份。
六、 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元: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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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观前 |
本次改观增减(+,-) |
本次改观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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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幼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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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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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售前提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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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度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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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法人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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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内资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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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资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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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售前提股份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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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前提流通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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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币通常股 |
23,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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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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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60 |
47,920 |
5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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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内上市的表资股 |
1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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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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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0 |
32,800 |
4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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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表上市的表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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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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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前提流通股份计算 |
4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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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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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0 |
80,7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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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总数 |
4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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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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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60 |
80,7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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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执行送转股规划后,按新股本807,200,000股摊薄推算的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71元。
八、有关征询法子
征询电话:(027) 87773898
传真:(027)87773962
联系人:王璐女士 彭普新先生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办公室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定及布告。
7790必发集团中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20日